考生协议书
考生姓名: 准考证号:
该场考试结束日期及时间:
考生个人忘记携带有关证件的原因:
考生应详细阅读内容:
1.考生自己采取办法,必须保证在该场考试结束前将忘记携带的证件送达考点,否则考试无效。
2.考试工作人员对其的处理意见:考生先行入场考试,在该场考试结束前,由考生自行采取办法将未携带的证件送达到此考点(考场);该场考试结束前,如该生未携带的证件未送达或证件上信息与本人不符,则该场考试考生已做答的考试内容无效,对考生按照缺考处理。
对以上内容,我均已详细了解,且同意考试工作人员的处理意见和方式,如有违反,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相应处理。
考生签名:
考点主考(同意且签字有效):